加強防範一氧化碳中毒宣導計畫
發佈者 :
蔡生教組長
一、 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1月1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0114392號函辦理。
二、 請貴校依案內計畫分工措施,加強學生防範一氧化碳中毒及居家(賃居)住所自我安全檢視等教育宣導作為,俾利維護學生安全。
二、 請貴校依案內計畫分工措施,加強學生防範一氧化碳中毒及居家(賃居)住所自我安全檢視等教育宣導作為,俾利維護學生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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